大连女大学生被求购穿过没洗的袜子!看评论醉了,居然还有人被求购没洗过的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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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1日,22岁的大连某高校女生思思收到了陌生男网友的奇怪请求,对方向她求购“原味袜子”。
“他拿女生穿过的袜子做什么?”思思对此难以理解,便在微博上发布了此事。让她没想到的是,不少女孩纷纷留言,讲述了类似的遭遇,包括求购穿过的丝袜、内衣裤等等……
6月11日,一名陌生男网友加了思思的微信,提出的请求令人匪夷所思。
男子向她求购“原味袜子”,思思的第一反应是遇到变态了,觉得很恶心,“他拿女生穿过的袜子做什么?”当即,思思把这名男子加入了黑名单。
当晚,思思把这段经历发布到了微博上。让她没有料到的是,不少女孩纷纷留言,讲述了类似的遭遇。
网友“@夏梁媛”则表示,她曾经在网上卖衣服,有人联系她想买裤子。经了解才发现,对方想买的是她穿过的裤子,想法变态……
采访中,本市一名年轻女模特张然(化名)也讲出了她的困惑。个高腿长的她,经常收到求购“原味丝袜”的请求,让她不堪其扰。后来,她才发现,在网络上,“原味丝袜”、“原味内衣”已经形成了地下产业,有身材姣好的女孩在兜售自己穿过的衣物。
重口味交易不堪入目
“出售原味内衣、丝袜,价格80元起,保证商品已在本人身上穿过至少一天……”在大连一名年轻女孩的QQ空间里,女孩在兜售穿过的内衣物、袜子,空间里展示了数十张她穿着内衣的暴露形象。她还声称,可以按照顾客的要求“私人订制”,例如在丝袜颜色的选择上,可以分为黑丝、白丝;也可以选择穿着的时间,穿过的时间越久就越贵。
记者发现,在一些网络论坛里,充斥着关于“原味衣物”的讨论。他们彼此分享着获取此类物品的心得,口味之重、尺度之大令人瞠目结舌。
律师:法律虽未明文禁止 常有违法行为相伴
那么,求购“原味产品”的行为,是否合法呢?对此,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,法律上对此种行为没有明文禁止,但是在现实中,“原味产品”却与违法行为常常相伴。“原味产品”属于二手商品,其销售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一些卖家为吸引顾客,以涉黄为噱头突破法律底线,实在是不应该。例如,有的卖家在销售“原味产品”时,实际上也进行卖淫活动;在网络直播室,有的女主播声称打赏达到一定金额,即可当众脱下内衣予以赠送。
刘万昕认为,经营者在网上进行非法交易应承担法律责任。同时,对于一些发布低俗、色情信息的平台和个人,有关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。
心理学者:求购者多患有“恋物癖” 尽早治疗避免违法犯罪
对此,央视财经频道、少儿频道特约心理专家赵小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求购原味内衣、丝袜的人员,多数都是恋物癖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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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形成的?
其形成原因,可以分成两个流派。
第一个是精神分析流派。孩子小的时候,会对父母形成一种依恋关系。但是,如果父母工作很忙、疏于沟通感情,孩子可能会寻找一个物品来替代父母能够带给他的一切,包括安全感、依恋的情感等。
第二种是行为主义流派,可能源于儿童的习得性反应。比如,在孩子的生活圈里,有其他人有类似的行为。孩子在模仿时,也许他不会完全模仿跟大人一模一样的怪癖,但在持续影响下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怪癖。如果父亲非常喜欢母亲的脚,那么,孩子可能慢慢地模仿学习,最终变成了喜欢袜子。
有研究表明,一般小时候疏于照顾的孩子,都会有一个现象发生:通过对物品的依赖甚至是依恋,来替代生活中重要的人提供给他的重要功能。对物品的依赖,慢慢地变成了对物品的一种性欲化、情欲化的一种转换,最终形成了恋物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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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早治疗避免违法犯罪
赵小明说,研究发现,不少恋物癖患者只能通过物品的刺激,才能产生兴奋和快感。一些人成年结婚后,对夫妻生活不感兴趣,反而对某些物品特别关注。赵小明建议,恋物癖患者应尽早接受治疗,通过长期的心理咨询慢慢地调整认知和情感模型。生活中,可以试着把对物品的依恋尝试转移到真正的伴侣身上,通过情感转移的方式减弱对物品的依赖。
“恋物癖发展到极端,会对个人生活产生严重影响,甚至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。”赵小明说,有的患者会去偷女性的袜子、内衣裤。也有人买了300双鞋在家里,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。
赵小明建议,社会、媒体、大众要了解这种疾病的形成原因,不要以猎奇甚至是歧视的态度来对待恋物癖患者,为患者的康复和治疗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半岛晨报、海力网首席记者满文飞 实习生邵宽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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